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

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文字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新修订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已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号)同时废止。局长骆琳二年五月四日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章总则条为预防和减少小型露天采石场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年生产规模不超过万吨的山坡型露天采石作业单位(以下统称小型露天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开采型材和金属矿产资源的小型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及对其监督管理,不适用本规定。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

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各有关安监所: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矿山(采石场)的安全生产工作,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根据《余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要求,决定对全市矿山(采石场)开展一次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及内容(一)检查对象全市已取证及在建矿山(采石场)共家。(详见附件)(二)检查内容.矿山(采石场)证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记录及信息化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从业人员取证及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依法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及执行情况。.生产、开采现状(是否按照开采设计方案进行;自上而下分层、台阶开采情况。

采石场安全生产管理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业:为切实加强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监管工作,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狠抓矿山规范生产,确保我县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矿山开采秩序。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号令),各小型露天采石场要按照“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掏采和“伞檐式”开采,及时清理浮石,险石,严禁在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企业没有按照《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号令)实施开采的,将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一是配齐配强安全管理员。从现在起,每个小型露天采石场配备两个安全管理员,轮流进行现场监管,安全管理员要按规定接受培训,持证上岗。二是设置安全员观测点。要在关键位置设置安全员观测点,并配备太阳伞、椅子等设施,全面监控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