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条目的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厂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司炉工、化验工、化工操作工、其他相关作业人员等工种,以下统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第三条规定内容.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前须对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检查,清除周围影响安全作业的物品。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法规标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为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防止人员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以及新时期安全生产形势的要求,现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与发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国家局)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组织实施本地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设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省(区、市),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组织实施所辖区域煤炭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各县(区)安监局、抚州高新区安监局,有关非煤矿山企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号)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号令)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增强非煤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确保生产安全。经市局研究,决定举办年全市非煤矿山(含地下、露天)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训对象非煤矿山(含地下、露天、勘探、建设项目)企业中从事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等人员,包含新办证、复审和。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本局文件转发《关于下达年下半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沁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下达年下半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通知沁和公司及各煤矿:为了提高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的技术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我县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按需参训和持证上岗,结合我县培训工作的具体情况,现将晋城市煤炭工业局《关于下达年下半年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培训计划的通知》(晋市煤局培字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类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体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科室人员,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测、调度等职能部门(含煤矿井、区、科、队)负责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生产、技术、通风、机电、运输、地。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一电工作业电工作业是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具体包括: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和防爆电气作业等三小类。二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是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具体包括: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压力焊作业、钎焊作业等三个小类。三高处作业高处作业是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具体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等两个小类。四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是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具体包括: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等两个小类。五煤矿安全作业煤矿安全作业具体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办事大厅办事指南内容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及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来源文章字号:小中大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按照省人民政府令第号制定)行政执法主体名称: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行政执法责任人:李尚宽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及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核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学。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郭屯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矿属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作业范围、电钳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井下各特殊工种、运输、施工车辆驾驶。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周岁到周岁的员工、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三、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申报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的程序申报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申报特种作业人员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审批表有关内容逐项认真填写。根据有关规定办理特种作业操作学习证。学习证下发后,由特种作业人员个人保管并由公司安培中心备案,证件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各有关单位: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通用技术要求》已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发布,正式实施。该标准对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人员管理系统)的功能、技术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为充分发挥人员管理系统的重要作用,保障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经请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决定自即日起启动人员管理系统换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新申办或正在申办过程中的人员管理系统,严格执行不需进行换标工作。二、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人员管理系统,其安全标志证书标注的执行标准中已包含-的,不需进行换标工作。三、在-正式实施前已取得安全标志且在有效期内、安全标志证书标注的执行标准中不包含-的人员管理系统,按-进行差异性技术审查和必要时的差异性检验,合格后核发新的安全标志,具体工作方案见附件。四、人员管理系统换标工作在前完成,逾期未能完成的,将依据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暂停其安全标志。五、换标工作结束后,所。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本网讯井下变电工、排水工、管路巡查工、安检员等一些零散岗位作业人员,日常工作地点、时间不固定,流动性大,成为煤矿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为了确保井下零散作业人员安全,近日,陕煤化神南红柳林矿业公司结合实际,制定多项安全管理措施,不断强化井下零散作业人员安全管理,消除安全管理盲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一是班前重点安全确认。每天班前会对当班零散岗位作业人员进行重点安全确认,对发现有情绪低迷、思想波动、状态不佳、身体不适等现象的员工,强制让其回去休息调整。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该公司为每名井下零散作业人员建立档案,登记清人员的基本信息,明确其岗位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及具体职责要求。跟带班领导每班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巡查,每周组织一次拉网式安全大检查,按照零散作业人员档案信息,重点检查井下零散作业人员和零星工程作业区域,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同时,要求零散作业人员工作内容、作业程序、行走路线必须明确,超出本岗位工。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日前,冀中能源邯矿集团康城煤矿出台了《单岗及零散流动作业人员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独立岗位职工的安全管理,减少三违现象。针对井下一些司机、值班机电工等零散独立岗位职工分布面广、不便于安全监管的实际情况,该矿推行一班三汇报和两调度制度,单岗单人及零散流动作业人员每班汇报三次,包括设备运行的安全状态,材料、工具是否存在缺陷等;区队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两次以上的调度指挥。安监科每周五对各区队一班三汇报和两调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汇报的职工和不按规定调度指挥的区队值班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做出罚款处理。同时,该矿把单岗和流动人员作为安全监管重点,进行流动查岗、巡回检查,保证隐患排查、安全查岗不留死角。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各市州煤炭管理部门,省属煤矿企业: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一、煤矿特种作业的类别是煤矿安全作业,其工种包括煤矿井下电气作业、煤矿井下爆破作业、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煤矿瓦斯检查作业、煤矿安全检查作业、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煤矿瓦斯抽采作业、煤矿防突作业、煤矿探放水作业共十类。凡未列入煤矿安全作业范围的,不再按照煤矿特种作业进行监督管理。确需新增的,经省局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批准同意后,方可纳入特种作业管理。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发证应年满周岁,且不超过周岁;复审年龄不得超过周岁。三、已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

矿山作业人员安全规章关于举办年全市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点击数: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经报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定于近期举办我市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人员: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共分为个类别:金属非金属矿山通风作业;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二、培训期:月-日金属非金属矿山地下矿山通风作业、尾矿作业、安全检查作业、支柱作业、井下电气作业、排水作业、爆破作业。第二期:月-日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提升机操作、装载机作业。三、培训地点:黄山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