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要什么手续

采矿要什么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由此可以看出,探矿权人、采矿权人所持有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能代替土地使用手续,以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代替土地使用手续是错误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权与土地使用权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分别受《矿产资源法》和《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调整。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权方面,《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款规定:“采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根据生产建设和需要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第二款规定:“采矿权人行使前款所列权利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可以看出,生产建设中如有需要必须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方面,《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

采矿要什么手续原文办理煤矿需要哪些手续陈朝科博客办理煤矿需要哪些手续通过国务院、省国土资源厅、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监察局办理煤矿开采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等煤矿、铁矿手续规定矿区范围应提交的材料规定矿区范围申请书;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地质报告。申请采矿权应提交的材料申请登记书和矿区范围图;营业执照、资信证明原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批文件;依法设立矿山企业的批准文件原件;开采矿产资源环境影响报告及审批文件;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及价款、使用费减免文件;占用矿产储量申报登记表。矿权延续和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采矿权延续、变更申请书;州(地、市县(市、行委)关于延续、变更的审查意见;延续、变更申请登记书;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采矿权转让应提交的材料转让申请书;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转让合同;受让人资质条件证明文件;原发证机关出具的转让人符合转让条件的书面材料;矿产资源开采情况报告;国有矿山企。

采矿要什么手续开采矿山需要什么手续先到工商部门核名,到国土资源局办开采证,到安全管理局进行审批。到环保局进行测评。第二条:申请开采黄金矿产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须报国家经贸委黄金管理局审批。(一)申请开采黄金矿产,岩金生产规模在吨日以上(含吨日)的,砂金生产规模在万立方米年以上(含万立方米年)的。说明:普通建筑用砂、石、粘土发证权限在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采国务院年号令规定的种矿产以外的矿产发证权限在市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采国务院年号令规定的种矿产的发证权限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你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交的资料(共有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报告(矿山企业找有勘查资格的地勘单位编制的地质报告,该报告需经专家评审、国土资源部门备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有矿山开采设计资质的技术服务部门编制)。因此,除了在签订合同时做到条款明确,分工明细,责任分清之外,尤其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局,银行查核对方公司资质和实。

采矿要什么手续迷路的指北针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中使用林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林综号各市、县区林业局、国土资源局:在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中,加强使用林地管理,是建设绿色海峡西岸确保国土生态安全的需要。经研究,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衔接。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修编中,国土资源与林业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将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列入禁采区,确保这些重要生态区位森林植被受到保护。二、加强矿产资源开采登记中涉及使用林地的预审及审核工作。一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凡涉及使用林地的,应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的初审意见采矿权申请人没有提交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初审意见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予受理。二出具采矿使用林地初审意见的权限,按照征占用林地审核权限进行预审其中采石的按本条第四点要。

采矿要什么手续②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审查)意见书③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主要附图、附表、附件。④勘查许可证复印件。⑤其他有关资料采矿权人申报占用储量登记需携带的资料: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②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主要附图、附表、附件③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④经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复核的矿区范围⑤对矿山建设项目的批准文件(复印件)⑥其他有关资料采矿权人变更开采范围、开采矿种和企业名称申报变更储量登记需携带的资料: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②对矿山企业变更开采范围、开采矿种和企业名称的批准文件(复印件)③采矿登记管理机关变更的登记手续④变更储量需提交评审意见和备案表采矿权人申报停办(关闭)矿山残留储量登记需携带的资料停办(关闭)矿山残留储量登记书②矿山闭坑报告③残留储量的评审意见和备案表建设单位申报压覆矿产储量需携带的资料压覆矿产储量登记书②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主要附图、附表、附件③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意见书④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⑤地质矿产。

采矿要什么手续在采矿许可证上注明了生产规模,如万吨年,之后要增加这个生产规模,是否需要相关部门再次批准?依据什么法律或法规?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和审批一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采矿权申请人应按国土资源部采矿权登记审批权限,将矿区范围申请资料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审查。二应提交的申请资料.划定矿区范围的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办矿理由及简要论证;地质工作概况;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初步方案,包括以下内容: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范围、矿种、位置;拟申请开采矿产资源储量、质量及其可靠程度;拟建矿山生产规模、服务年限、矿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方案;当申请范围为整体矿床中的一部分时,应说明与整体矿床的关系以及与矿区总体开发的衔接;并附申请开采的矿区范围图以地质地形图或地质图为底图,有合适的比例尺,以国家直角坐标标定,各拐点之间以直线连接,以下所提及矿区范围图均相同要求;矿山建设投资安排及资金来源;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与矿山建设相适应的地质报告矿。